辽宁沈阳一快递员涉嫌诈骗3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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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很多做电商的老板会与快递网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从而以较低价格发快递。因此当熟识的快递员要求预存快递费时,一些老板也并不会设防。殊不知,轻易听信“熟人”之言转账的行为可能会掉入诈骗陷阱。
王某是某快递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分公司的员工,因工作原因结识了电商老板魏女士。2022年1月,王某向魏女士介绍针对优质企业免一年邮费的活动,但需10万元“占位费”。同年3月,王某又以老员工退休、有机会承包揽收站为由骗取魏女士承包费、押金、工人工资共150万元。
因王某返还过自己部分快递费,并发过特许加盟经营合同书的文件,魏女士一直未起疑心。2022年4月,因沈阳疫情原因,王某向魏女士表示可以进行“倒件”业务(帮其他快递公司把发不出去的快递发出去从而赚差价),但需垫付运费,随后魏女士转给王某150万元。之后,王某又以帮办工作等名义继续行骗,2022年1月至9月,王某实际骗取魏女士278.88万元。
此外,2022年8月,王某以老客户低价出售单号、办理低价邮费需要预存款为由,分别骗取同样因快递业务结识的徐老板2.5万元、田老板22万元。
针对此案,沈阳市沈北新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经审理后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检察官提示,警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诈骗。对于快递揽收站的招商加盟、快递公司的优惠活动或合作项目,消费者一定要向官方核实,并通过官方渠道签订合约,将款项打入对公账户。切忌听信个人之言,贸然将加盟费、押金、人工费打给个人账户,导致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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